从Yuga Labs收购Cryptopunks想到的
昨天写的《无聊猿猴登上巅峰》,概述了一下无聊猿猴(BAYC)这个NFT顶流IP短短一年时间从无到有,从起步到辉煌的过程。
其中有一个小细节,就是在此前不久,BAYC背后的实体公司Yuga Labs收购了知名NFT IP加密朋克(Cryptopunks)以及Meebits。
具体地说,是从Cryptopunks以及Meebits背后的出品方Larva Labs手上收购了这两个顶级IP。
同时, Yuga Labs还一并收购了Larva Labs持有的400个Cryptopunks和1700个Meebits。
所以,此次收购的东西有两个:一,两个作品的IP,如版权等知识产权权利;二,400和1700个NFT的“物权”。
从这个收购案中我们可以看到,虽然NFT是构建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上面的,但是这只是让它们的物权所有权实现了去中心化,而知识产权等法定权利仍然是中心化的。
这里,“法定权利”中的“法”所指的当然是现实世界中的法律,比如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与比特币的去中心化非常不同,NFT并不是去中心化的。
最重要的著作权、版权等权利其实是掌握在出品方手里的。
当然,相比于互联网的“云托管”的完全中心化,NFT借助于区块链技术,实现了物权所有权的去中心化,使之更为接近现实世界的出版物,比如实体书籍等。
总结一下,我们可以清晰地分辨三类数字产品的不同性质:
一、互联网上的数字产品。技术不能赋予用户任何权利,一切权利都要靠法律来赋予和保障。当暂时缺乏法律保障时,用户的权利就可能会遭到侵害。
二、区块链上的NFT。区块链技术赋予了用户以物权所有权,但是其他权利仍然由实体法律来确定。因此,出品方实际拥有比很多人想象的更大的权利。
三、比特币。完全去中心化,不需要任何实体法律来赋予任何权利。当然,它也不排斥实体法律为其附加任何权利或者义务,比如萨尔瓦多的法币化法案。归根结底,比特币毫不在乎实体法律怎么规定。
当发生商业收购时,我们就能更加清晰地看到这三者的巨大区别:
如果一家互联网公司被收购,它所托管的所有用户数据会被一并收购。这意味着用户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被“卖”了。某种程度上讲,之所以收购一家互联网公司,重要的不仅仅在于收购它的员工和软硬件,而更重要的是在于收购它的用户数据,也就是收购它的用户。
如果一个NFT作品的IP被收购,这意味着版权等关键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。但是用户手中持有的NFT并不会被强制转移,因为没有人能控制区块链上用户所拥有的NFT。
如果是比特币呢?谁能收购比特币?没有人。
当收购可以发生时,意味着资本凌驾于代码之上。代码不再是超主权的“法”,而是沦为了工具和棋子。
最后一个问题,如果一个所谓去中心化的区块链项目,其背后有一家实体公司或者非营利性的基金会对其实施控制,那么如果对这家公司或基金会实施收购,就收购了对该项目的某些控制性权利。
如此,该项目的去中心化程度就向中心化发生了某种程度的滑落。
当我们审视一些项目的时候,一定要仔细分辨它们的真实情况。
一切中心化之处,都是“单点失败”的风险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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