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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论比特币的同质性问题

昨日市场继续消化利空,各类服务提供商纷纷宣告关停并转,大饼的市场价格水平下降到41k一线。

Token也好,Coin也罢,有一个抽象的概念常常用来描述它们可互换程度的性质,这个概念就叫做同质性(fungibility)。

在以太坊上生成的token(代币),就可以按此分成两个大的类别。其一叫做同质化代币(Fungible Token),标准是ERC-20。另一则是非同质化代币(Non-Fungible Token),又简称为NFT,标准有ERC-721等。

同质化代币如UNI,你有一个UNI,我有一个UNI,这两个是彼此等价,可以相互替换的。非同质化代币如hashmasks,3号hashmask和5号hashmask是两幅不同的数字艺术作品,即使价格相同,仍有性质、欣赏价值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在,于是也不能说他们是等价的,也就彼此不可相互替换。

比特币不是以太坊上的代币,而是有自己专有的比特币网络和区块链账本。于是比特币也被归为Coin,更接近于一种数字化的“实物货币”。

同时,比特币的账本采用的不是传统的账户模型,因为在比特币的链上没有账户,只有地址(参考阅读9/28文章《小科普:地址,私钥,助记词》)。地址的背后是私钥,私钥是每个人都可以自由、自主生成的。

私钥就是一个随机数而已,生成它不需要向任何机构申请,也不需要任何人批准。任何人都有随时随地、随心所欲生成一个随机数的自然权利,这个权利是宇宙赐予每个人的,人人平等,无法剥夺。

私钥控制比特币的所有权。其他所有财产,通过人为法律赋予产权,此为社会契约权利,可由人为法律予以剥夺。与此相比,比特币的所有权,不由社会契约和人为法律赋予,而由数学规律和自然律法赋予。由此,是一种更高级的产权。我称之为“私钥产权”,以与传统资产的“契约产权”相提并论。

不是账户模型,账本上也就没有账户和余额这些旧东西。在比特币的区块链账本上,有的只是一个个的电子硬币(electronic coins),术语叫做UTXO(未花交易输出)。

每一枚电子硬币有不同的面值。这面值就是一个数字,其单位就是比特币的最小单位,聪(Satoshi)。1亿聪等于1 BTC。

比如,我们看最近一个高度为702646的区块,其中有一笔交易哈希为08d4...的比特币转账,从地址bc1q0kn...转账给17JrTg...和bc1qu89...。其中,向17JrTg...的转账生成了一枚电子硬币,面值为30,000聪(即0.0003 BTC)。这枚电子硬币,大家使用任何一个比特币区块链浏览器都可以找得到,因为比特币的区块链账本是公开透明的。

而在同一笔交易中,向bc1qu89...的转账生成了另外一枚电子硬币,面值为2,293,374聪(即0.02293374 BTC)。

显然,这两枚电子硬币是不同的。

不仅仅是它们的面值不同。它们的交易历史也不相同。比特币区块链上的电子硬币,和现实世界的原子硬币,有一个很大的不同。现实世界的硬币,无法记录和回溯既往的换手情况。而比特币世界的每一枚电子硬币,都可以通过账本溯及既往,直至回溯到所有比特币发行出来的源头——每个区块的第一笔交易,币基交易(coinbase)。

可以看到,比特币的实体,也就是电子硬币,是高度非同质化的。这枚电子硬币,和另外一枚电子硬币,是完全可以区分的明明白白的。但是比特币作为价值,是同质化的。1 BTC = 1 BTC,1 聪 = 1 聪。

就像这一枚金币,和另外一枚金币,彼此是同质的还是非同质的呢?组成他们的金原子从物理上是不同的金原子,但从观念上,又都是相同的金原子。于是,重量相同的两枚金币,从价值的角度上,是可以彼此互换的。

同质和非同质,不同和相同,当我们对其进行思考时,就是在挑战我们认知的边界。正如9/19文章《价值的共识》和紧随其后的9/20文章《主观共识的客观基础》二文中所说,相同性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客观基础的主观观念,是一种认知的结果,是一种知识。

客观基础变化时,便会影响和改变上层的性质。比如在两枚相同的金币上,分别画上不同的符号,使之更加容易区分,那么它们的同质性就被降低了。

由于比特币电子硬币的非同质化,和比特币价值的同质化,构成了比特币同质性的矛盾统一,需要精心维持,才不至于让前者破坏了后者。这也是混币存在的意义。

(公众号:刘教链。知识星球:公众号回复“星球”) (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加密货币为极高风险品种,有随时归零的风险,请谨慎参与,自我负责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