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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本质是营销,web3本质是金融营销

经常有这样的故事为人津津乐道:甲乙两个同班同学,毕业后甲去了规范严格的软件公司,乙去了名不见经传的互联网公司。几年之后,甲练就了规范的编码能力和项目能力,乙所在的公司成功上市,期权价值暴涨,直接财富自由了。

究其根本,商业模式的差异决定了二者迥异的命运。软件公司是卖“产品”的,而互联网公司是“卖”产品的。

和电信产业不同,互联网产业是建立在开源软件的基础上的。在电信产业中,设备商(如华为)负责技术研发,形成产品后卖给运营商(如移动)开展服务。设备商是运营商的产业链上游。而互联网公司用的是免费的开源软件和廉价的通用硬件。去IOE,就彰显了互联网公司砍掉上游产业链成本的特点。那么,互联网公司自有的技术人员,做的事本质上是集成开发或者应用开发的工作。实话讲,是科技含量并不高的工作,尤其是,没有核心硬科技。

问题是,硬科技含量低,并不意味着赚得少。恰恰相反,入门门槛低——有些工种像App开发程序员甚至社会培训机构就能量产,赚得非常多——运气好一票就财富自由,这投入产出比那才叫一个爆炸。

这些应用开发的工作,如果剥离出来作为一个外包服务,那是赚不到几个钱的。但是和互联网公司的业务整合到一起,参与到分配中去,那就不得了。前者处于微笑曲线的附加值最低的中段,而互联网公司之所以有暴利可以分配,更重要的是因为它们占据了微笑曲线高附加值的右端,也就是消费端。

所以互联网公司本质是一个包装成科技公司的营销公司。宣扬互联网文化,占领消费者心智,塑造新意识形态,是互联网公司必然会去做的事情。互联网公司不再拘泥于一两款产品。注意力和流量才是互联网业务的命脉。

Web3的范式又有所变迁。有人总结说什么web1是只读,web2是读和写,web3是读、写和拥有。这是只见树木、不见森林。Web3首先是互联网,那么它也一定是营销。而且web3不是“卖”任何产品,它着力卖的,是金融属性的产品。同时,web3也是在用金融的手法赋能营销,所谓“一根大阳线,千军万马来相见”,拉盘就是无声的宣传。这两个方面合起来,便是笔者所谓的“金融营销”——即谓营销金融物,亦谓金融赋能营销。

一个SHIB,寥寥数十行的合约代码,吸引几十上百万人关注,坐拥50多亿美金市值,日交易额近8000万美金。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。

脱离这一本质的web3,那很可能是误入歧途。但这并不意味着,任何对金融的营销都是web3。在短视频号上做个保险广告,不会是web3。

金融之于web3,不过是借假修真的假。你若拿它当了真,那你就输了。